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度职工疗养服务
招标编号;SRRSHCGZXQT2025-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标项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
1
象山线路
1.供应商可从象山/建德线路两个标项中任选一个或多个标项投标。
2.每个标项数量不确定,两个标项总计约400人。
3.每个标项实付金额为600元/人/天。
4.每个标项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
2
建德线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且入选《浙江大学2024-2025年度教职工疗养服务单位》,两年内服务过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3.本项目开标及评标顺序为:1.标项一、标项二;在标项一中已获得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如在标项二中也投标的,则不再参与标项二的评审。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1、点击登录查看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疗休养费用标准为600元/人/天,预算总金额为80万元。为保证每个员工能够享受到最多、最好的福利及服务,供应商尽可能按最高的人均费用标准去选择线路及编制投标文件。疗休养时间为3天。
2、服务期:1年,具体开始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由招标人确定。
3、具体人数、批次、出发日期及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成团人数确定。每批次疗休养服务费金额按每次参加的人结算。
4、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中标方案进行细化、优化(不低于招标要求和投标标准),确认后作为最终执行方案并在院内公布(包括路线、发团时间、行程安排等),由职工自由选择报名(具体公布、报名等实施方案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另行协商制定),成团即出行,最终按各投标人中标单价和实际出行人数结算。
5、各标项线路安排及出行人数需结合采购人实际报名情况及标项金额,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安排统一调配,采购人可以调整线路,最终以疗休养实际出行人数结算,供应商需考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费用,采购人不保证每条线路的出行人数,完全由员工自行选择。因此,每个标项的预算金额仅供参考,不作为结算的依据和标准。
二、疗休养线路要求
本次疗休养基本线路为象山线路与建德线路,均为3天线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优化上述疗休养线路并明确具体方案。服务期内,疗休养线路将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及招标人院内的实际情况作相应的线路调整,投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调整后的疗休养景点线路、酒店及餐饮的安排必须与原有的规模等级保持一致。
三、项目服务要求
1、疗休养地点为象山、建德(3天线路),投标人根据以上两条线路要求提供最优线路方案参与本次招标评审,并提供详细的行程安排。其中:
(1)象山线路(3天):包括但不限于象山影视城、中国渔村等;
(2)建德线路(3天):包括但不限于大慈岩、灵栖洞等;
2、每团疗休养结束后双方在服务清单上签字确认,并作为结算时的依据。
3、具体人数按实结算。
4、疗休养人员中途离团的,旅行社必须与其签订离团协议,未签订离团协议的,离团人员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旅行社全部承担。
5、疗休养合同履约过程中,针对中标人的有效投诉累计2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暂停该中标人的线路执行,重新开放时间根据中标人的整改情况确定。
6、疗休养过程中,疗休养人员对餐标的菜品搭配不满意的,可以在餐标范围内自行点餐。菜品上应有一餐当地特殊美食。
7、投标人需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在服务期内与招标人对接,负责每批次的人员安排和具体事宜联系,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四、服务质量保证
投标人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和投标承诺提供优质的服务,服务承诺应包括以下内容:
1、要求安排优质的导游全程陪同服务(含地接导游服务)。
2、交通:全程空调大巴车,要求车况好,座位充足,空调效果好,车内设施好,车辆使用年限在五年之内。
3、游览标准:游览线路必须包含其主要景点,标示每一天的具体行程安排,包括上午、下午,每个景点的游览时间安排及价格。
4、住宿标准:要求五星级及以上标准的酒店,或相应标准的民宿;住宿为双人标准间或单间,▲含早餐。交通便利、环境较好、干净卫生、服务优质,有较强的接待能力,同时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方便安全。如果疗休养人员觉得酒店住宿环境不满意,有权要求调整酒店,投标人应予以调整并不得降低标准。(投标文件中要反应参考的酒店)
▲5、用餐标准:在正规饭店或农家乐就餐,正餐(中、晚)餐标不低于50元/人/餐。要求食物新鲜、安全;菜品多样不重复(投标文件中要反映出参考餐厅和菜单)。
6、疗休养价格:必须包括游线全部景点门票、上下索道、交通费、人身意外保险费等费用,并明确标示每项的具体价格。
7、为确保疗休养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活动安全、人身安全,投标人必须为参加疗休养的每位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包括旅行社责任险和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保额的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突发性疾病、伤害医疗、突发性医疗等)。乘坐飞机、火车、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投标人必须购买公共交通意外保险。投标人应有发生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如遇意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不得强行推销自费项目。
9、具体出行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得以时间更改为由调整价格。
10、具体疗休养线路及方案由投标人按照浙江省疗休养相关标准自行设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线路及服务方案,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线路安排需经招标人同意,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遇疫情、台风等特殊情况需调整线路的,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不再另外增加费用。
11.中标单位需提供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年度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为600元/人/天,此价格为固定价格。本项目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1.在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4)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
(8)投标产品被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标注为“★”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9)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1)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功能发生负偏离达10项(含)以上的;
(12)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参加同一个标项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2)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技术、资信及商务部分(100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
资信
3
【客观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业绩
2
【客观分】
投标人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否则不得分。
商务技术条款响应情况
27
【客观分】
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二、疗休养线路要求、三、项目服务要求、四、服务质量保证”:不符合(负偏离)标注“▲”条款(不可负偏离)的投标无效,其余条款负偏离一条扣3分,扣完27分为止;
整体实施方案
15
【主观分】
1、针对本项目的需求,整体方案有特色,吃、住、行、线路策划方案内容全面完整;(分值范围:5,4,3,2,1)
2、疗休养活动服务整体接待安排科学合理、品质保证情况;(分值范围,5,4,3,2,1)
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及人员配置是否充足,人员专业性、经验性情况;(分值范围:5,4,3,2,1)
旅行意外保障措施
15
【主观分】1、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人身财产保护措施、意外状况的处理方案等综合评分;(分值范围:5,4,3,2,1,0)
【客观分】为各参加疗休养员工投保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100万元/人的,不得分,每增加5万加1分,最高得10分。
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措施
5
【主观分】服务过程中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措施:根据供应商可提供的应急措施的全面性、可行性评价,列明应急措施类型、提供方式及如何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各项工作等;(分值范围:5,4,3,2,1,0)
线路安排情况
29
【主观分】线路安排情况:包括每日出行时间安排、交通安排、详细的线路规划及景点安排、餐饮安排、住宿安排、导游及旅途服务安排的合理性;
1.1每日出行时间安排科学合理;(分值范围:5,4,3,2,1,)
1.2投标人所提供车辆档次、年限、车况;(分值范围:5,4,3,2,1,)
1.3线路规划详细及景点安排科学合理;(分值范围:5,4,3,2,1,)
1.4餐饮安排:用餐地点环境舒适性、菜品种类多样性、食品安全性;(分值范围:5,4,3,2,1,)
1.5住宿安排:酒店品质、地理位置、体验感;(分值范围:5,4,3,2,1,)
1.6导游及旅途服务安排舒适性、合理性;(分值范围:4,3,2,1,)
其他优惠服务
4
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及优惠承诺方案实惠且切实可行(分值范围:4,3,2,1,0)
第四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资料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投标人有效期内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
2.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情况介绍;
(4)商务响应表;
(5)技术响应表;
(6)投标人管理制度、服务成熟度等材料;
(7)职工疗休养服务业绩;
(8)团队服务能力(详见评分要求);
(9)疗休养活动线路方案;
(10)旅行意外保障措施、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额证明;
(11)特殊情况应急响应措施;
(12)其他与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如有)。
以上纸质材料准备一正四副
3.报价文件
投标分项报价表
名称: 线路(每个地区****
名称
线路报价(元/人)
挂牌价
备注
门票费
导游费
填写导游人员安排
餐费
早餐
中餐
晚餐
住宿费
填写星级标准
交通费
填写大巴车型(5年以内车龄)
保险费
管理费、利润、税金
其它费用
自行说明
合计(元/人)
1800元/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报名文件提交时间:报名表(见附件)请于****(周三)下午3点前提交至邮箱地址:****@qq.com。
三、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周四)上午09:00-09:30;开标时间09:30。地址:杭州市****
四、议价时间:2025年5月 22日(周四)下午,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杭州市****
议价地点:杭州市****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
欢迎各公司踊跃参加。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