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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邱隘镇中心卫生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浙江宁波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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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

公开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期:2025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比选需求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 比选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23

第七章 申请人报名附件33

第一章 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鄞州****

3、项目性质:政府投资项目

4、项目实施地点:鄞州****

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60000元/年

7、交易方式:公开比选

8、比选范围:鄞州****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申请人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条件:

1、报名时间:****至****9: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宁波市****

3、报名条件:申请人持《申请人声明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于上述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至上述报名地点或是将盖章后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qq.com。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即****17:00)前自行在本公告下方获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比选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现金缴纳或汇入如下账户(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加比选竞争】。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帐 号:****19736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注: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

四、比选邀请数量

符合报名条件且已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申请人全部作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比选被邀请人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即为其最终报价。

五、比选计划

1.比选报名时间详见比选公告,3个工作日。

2.比选开始时间(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5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3.比选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宁波市****

4.比选结果公示时间:比选结束后立即进行比选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六、中选方式

综合比选法。

七、重新组织比选情形

1.所有比选申请人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的;

2.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3.合格的被邀请人不足3家。

八、公开比选公告、中选结果发布网址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的单位网址。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王芸、许钗英、陈晓露、沈滋炜

联系电话: ****

第二章 比选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公开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

二、比选有效期

★ 比选有效期为60日历天。比选有效期从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

三、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

1.比选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4.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比选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

6.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要求的技术商务证明资料及方案;

7.投标报价一览表;

8.投标报价明细表;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

1.比选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和第五章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附件”中没有规定的格式可自行编制。

★2.比选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公开比选文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比选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比选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确定成交后,成交投标人根据比选人要求的时间和份数提供与比选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比选响应文件副本。

5.比选响应文件应装订并密封(比选响应文件可以用一个或多个封袋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套上注明:

(1)标记: “比选响应文件” 的字样;

(2)项目编号: **** ;

(3)项目名称:鄞州****

(4)在****14:00(规定的比选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5)投标人的名称。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六、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程序

1.比选人在公开比选文件约定的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进行比选,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或迟到参加比选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比选记录,不得事后对比选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比选程序

(1)宣布比选纪律;

(2)公布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比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顺序依次开启比选响应文件,并做比选记录;

(5)评审委员会对比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6)公布比选综合得分及中选候选人名单;

(7)比选结束。

3.评审委员会的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具体实施机构)有关技术、经济、招采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

六、评审

详见公开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七、询问、质疑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比选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比选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比选人提出。

2.供应商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比选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中选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比选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中选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相应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4)比选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比选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比选结果的,比选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八、其他

1.“比选人”系指采购人,即“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代理人,即“点击登录查看

2.“投标人”系指响应比选、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供应商”。

3.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投标自然人本人。

4. “产品”系指系指供应商向比选人提供的本项目要求的设备、软件、保险、税金、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5.“服务”系指本项目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校准、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维保以及其他服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比选文件规定向比选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7.“招标”系指比选;“投标”系指比选响应。

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废标。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比选细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比选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10

评审基准价指的是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注:报价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2位数。

20

1、比选需求响应(满分20分):由评委根据供应商对比选文件中的“第四章比选需求”的响应进行评议,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的,每条扣2分,满分20分。注:若供应商的本项分数扣完,将作无效标处理。

10

2、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满分10分):供应商应于开标前对本项目服务地点进行现场踏勘,根据比选需求、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后提供的针对性的食堂餐饮外包服务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求分析符合实际情况,重难点分析到位,解决措施切实、有效、有针对性的,得10分;

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求分析与实际情况有差距,重难点分析欠到位,解决措施效果欠佳的,得7分;

提供的服务内容要求分析与实际情况不符,重难点分析不全面,解决措施无效果的,得4分;

本项缺项的,得0分。

20

3、食堂餐饮服务方案:(满分20分):按照比选需求,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服务方案适应比选需求,方案合理、可行、有创新,岗位配置充分,条理清晰,服务提供完整、全面的,得20分;

服务方案欠符合比选需求,方案欠合理、欠可行,岗位配置欠合理,条理性欠缺,服务提供欠完整、欠全面的,得10分;

服务方案不符合比选需求,方案不合理、不可行,岗位配置不合理,条理不清晰,服务提供不完整、不全面的,得5分;

本项缺项的,得0分。

15

4、应急预案(满分1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堂餐饮服务应急预案方案(如停水、停电应急供餐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5分):

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且科学,服务提供完整、全面的,得15分;

方案欠合理、欠可行,服务提供有欠缺的,得10分;

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服务提供不完整、不全面,得5分;

本项缺项的,得0分。

15

5、质量保障措施(满分1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食堂餐饮外包服务满足比选需求、保障服务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有效,有针对性的,得15分;

质量保障措施欠合理、欠可行、有欠缺的,得10分;

质量保障措施不合理、不可行、无效的,得5分;

本项缺项的,得0分。

10

6、人员培训计划与管理方案(满分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满足比选需求编制的人员培训计划与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培训机制与运行机制科学,培训内容与项目定位和目标管理相符,管理方案合情合理合法的,得10分;

培训机制与运行机制欠科学,培训内容与项目定位和目标管理欠相符,管理方案的合理性有欠缺的,得7分;

培训机制与运行机制不科学,培训内容与项目定位和目标管理不符,管理方案不合情理、不合法的,得4分;

本项缺项的,得0分。

二、评审过程

1、资格审查

依据公开比选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审查

依据公开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比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公开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公开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澄清问题

对于比选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比选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详细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比选响应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价格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审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技术商务得分由各评审委员会成员打分,根据投标人的比选响应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进行独立打分。价格分由评审委员会统一核算。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所有评委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5、中选候选人确定原则

(1)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分+价格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选候选人。如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由价格低者排名在前;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及参与评标的价格相同的,则由比选人抽签决定。

(2)如评标过程中出现本公开比选文件未尽事宜,则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三、中选人确定原则

中选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后,比选人确定中选候选人为本项目中选人。

四、合同授予

1、比选人与中选人应当在《中选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2、中选人拖延、拒签合同的,中选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四章 比选需求

一、项目概况

鄞州****

要求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以采购人的满意度为服务标准,全方位满足医院餐饮的特性。要求制定后勤餐饮服务方案,并按投标响应和承诺进行实施运作。

二、管理服务方式

本项目采用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费用全包的管理模式,具体包括食堂餐饮服务人员工资(含福利、补贴、加班费等)、人员服装和作业工具、培训费、易耗品(清洁用品、餐巾等)、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加工的菜品等采用零差价供应给职工,不得产生利润,餐费单独按月按实结算,菜价标准需经采购人书面确认。

三、由采购人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如下:

1、设施设备:场地、厨具设备、餐具等基础设施。

2、设备、厨具、餐具维护:承包期内因自然老化等原因须维修、更换或添置,油烟机清洗。

3、厨房燃料:水、电、燃气由采购人承担。

4、大米、油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中标人需提供正规超市发票,向采购人实报实销。

四、由中标人提供或承担的费用如下:

1、承担易耗品、日常清洁保养用品清洗维护。

2、食材、调料、大米、油等由中标人采购。

3、中标方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每年832扶贫农副产品采购平台的食堂预留金额采购任务。

4、换购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换购:大米、食用油、牛奶、鸡蛋或者是采购人指定品种,价格不可高于超市价。

五、餐饮服务标准及技术要求

1、餐饮服务总体内容

1.1 投标人配备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等)进行餐饮管理服务,为医院职工提供营养、健康、科学、合理的工作餐,工作日早餐就餐人数约为10人左右,中餐就餐人数约为70-80人,晚餐5人左右,要求管理专业,服务热情,保证餐厅有序运作,确保干部职工满意。

1.2 中标人负责主副食、原材料等采购及加工供应、人员管理、食堂卫生管理、食堂就餐环境管理、厨房设备及安全管理、菜肴质量管理、食堂秩序维护等。采购人负责按要求监督考核管理。

2、食堂及用餐情况

2.1 食堂用餐方式为早餐、中餐、晚餐自选。

2.2 常规性餐饮服务:全年无休的早餐、中餐、晚餐三餐和接待用餐服务,其中:晚餐就餐人员为值班人员,中标人必须保证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在岗。

2.2.3 突发事件加班事项:因防汛抗台、应急工作、突发任务等原因,造成的食堂就餐人员或用餐时间改变的情形,中标方必须配合采购方并提供相应服务。

3、餐饮服务具体要求:

3.1 对进入窗口的饭菜品种(以宁波当地菜品为主),菜谱一周一定。具体配菜要求如下:

餐别

餐费标准

配餐标准

早餐

自选

品种提供不少于5种品类、3个咸菜

中餐

自选

大荤(至少3-4种可供选择)、小荤(至少3-4种可供选择)、素菜(至少3-4种可供选择)、一汤、米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米、油、调料进货渠道证明材料)

晚餐

自选

品种提供至少3-5种品类

3.2 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人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综合督查管理。中标人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

3.3 中标人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等设备,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如损坏需要更换或维修应报采购人审批。

3.4 中标人确保所用人员均持有健康证、服务证,并统一着装上岗。

3.5 坚持“服务第一”宗旨,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做到文明待人、热情服务。

3.6 中标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食物中毒、违法违纪等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信誉的事故,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在服务期内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及时调整或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其相应费用,直至中止合同。

4、餐饮服务人员基本配置要求:

序号

职位名称

人员数量

要求

1

厨师

2名

2年以上餐饮行业管理经验。熟悉厨房各项设备的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懂得成本核算、食品原料及食品营养知识,能带动厨师挖掘传统菜,研制创新菜;身体健康,需有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

2

勤杂工

2名

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做事勤快、热情大方,需有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

合计

人员数量4名

备注:★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上表中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中人员配备少于上表要求的作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6、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停水停电突发应急、食物中毒突发应急、安全事故突发应急、临时性接待任务突发应急的完备性、可操作性等方面)

7、餐饮考核细则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采购方实行每月考核、季度测评的综合监管模式,具体如下:

7.1 每季度开展医院职工餐饮满意度测评,餐饮总体服务满意度平均值低于90分的,每下降1分扣服务费500元;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具体详见《满意度测评表》。

满意度测评表

调查内容

满意

基本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得分

早餐

面食花色

7

6

5

3

质量、口味

7

6

5

3

饭菜质量

米饭质量

7

6

5

3

菜品口味

7

6

5

3

菜品花色

7

6

4

3

菜品新鲜度

7

6

4

3

汤口味

6

5

4

3

食物卫生

7

5

5

3

就餐环境

食堂环境

7

5

4

3

地面卫生

7

5

3

2

餐桌清洁度

7

5

3

2

餐具清洁度

7

5

3

2

服务质量

服务态度

6

5

4

3

纸巾、调料更换及时度

6

5

3

2

其他

总体就餐感受

5

4

3

2

合计得分

意见建议








7.2 采购人每月度根据《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核打分,90分为合格,每低1分扣罚服务费500元,以此类推。

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评分标准

扣分

得分

1

员工管理(20分)

出勤:按服务标准设定的岗位、人员资质和需要时段的排班表,确保相关人员到岗,缺岗的扣分

每发现1次扣5分

着装规范:所有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必须做到服装整洁,无迹、无污渍,佩戴统一工作牌,对熟食品操作、传菜及服务人员还需戴口罩,未到位的扣分

每发现1次扣1分

仪表规范:女员工允许化淡妆,不准使用怪异或浓烈的香水,面容整洁,头型按规定梳理:男不留长发,不许留胡须。不准佩带首饰。不留长指甲,不允许涂指甲油

每发现1次扣1分

操作规范:服务人员仪态端庄,微笑热情,耐心细致,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健康证上岗

每发现1次扣1分

2

服务质量 管理

(20分)

餐前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准备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开餐时及时清理售餐台、餐桌上的菜汤和残食, 清理地面水渍、汤等污渍,不留积水与污渍保证售餐台和餐厅地面保持清洁

每发现1次扣1分

保证营业时间,保证饭菜供应,不得出现断供情况

每发现1次扣1分

开餐后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整理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3

后厨操作管理

(20分)

每周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把下周食谱、投料计划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按食谱提供饭菜;如有调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再进行调整

每发现1次扣1分

提前对每天就餐人数进行合理估算,做好供餐计划,不得断供或菜品缺少情况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照标准提供饭菜,售价和份量,不得擅自变更,食品出品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设备需按要求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保养 维修记录完善,设备设施使用前培训,建立设备 维修档案

每发现1次扣1分

验收时做到专人验收,不得营私舞弊

每发现1次扣1分

泔水、垃圾等废弃物当餐必须清除,废弃物存放 在垃圾通道指定位置并盖好,不得有不良气味或 有害(有毒)气体溢出,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每发现1次扣1分

仓库按六常法服务标准摆放整齐,调物料分开, 存储量符合库房管理要求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所有用具复位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4

安全、卫 生管理(20分)

操作工作区、加工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到:生熟炊具应分开存放、分开使用: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 成品应分开放置,离地隔墙

每发现1次扣1分

所有餐具(调羹、味碟、盘子、饭碗)干净无水渍、无异物,每日消毒工作规范,消毒记录完整

每发现1次扣1分

区域范围内无鼠、无虫,消杀记录完整

每发现1次扣1分

食堂工作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 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每发现1次扣1分

食品加工安全,留样齐全,记录完整,无中毒事 件发生,无三无产品和过期食品

每发现1次扣1分

定期做好消防培训

每发现1次扣1分

5

节能管理(10分)

水、电、蒸汽、燃气等按规定开启关闭

每发现1次扣1分

按六常法服务标准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每发现1次扣1分

6

部门管理(10分)

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组织到位,责任到人

每发现1次扣1分

易耗品损耗及餐具报损合理控制

每发现1次扣1分

工作计划、培训计划、人员岗位安排表、时段分 工安排表、考勤表等

每少1样扣1分

对监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时贯彻落实

每发现1次扣1分

合计

100分

注:合同期内,采购人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表进行实时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并遵守。

六、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及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服务地点:经采购人批准的指定地点

★投标报价

1、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为完成完整合同年度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员工体检费、福利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费用、服装费、食宿费、培训费、维修工具、保洁工具及耗材、办公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含消毒药剂和医疗垃圾袋)。

2)重大节庆活动、迎检测评等特殊情况提供人员保障费用、税费、利润及其他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2)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合同期内,除采购人要求乙方的增减工作岗位及工作量应按实增减(自增加或减少工作岗位的当月起应按乙方投标时的人工费报价按实增减)、政府最低工资调整及依法缴纳社保的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根据政府政策按实调整外,其余费用均不作调整。

(3)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比选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以中标总价为计费额,浮动-20%后,于中标通知书发放时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

5、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服务质量验收标准

通过采购人验收。

★安全要求

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 不适用

付款方式

食堂餐饮费用结算

1、餐费

(1)餐费按月按实付款:乙方根据甲方每天实际用餐及消费情况,凭刷卡机导出清单做为餐费及其它消费结算凭证与甲方于次月10日前按实结算上月餐费。餐费单价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单价标准进行结算。

(2)每季度开展机关干部满意度测评,如有扣款的,则在第二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结算时进行扣款。测评表详见《满意度测评表》。

(3)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十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所有款项。

2、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费用

(1)人工费按月付款,每月结合考核评分结果扣除考核当月的服务质量罚款(若有)于次月10日前支付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费用时扣款。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表详见《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

(2)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费用由乙方每月凭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

(3)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供应商、采购人实行每月考核,职工餐饮满意度季度测评的综合监管模式,具体如下:

(1)每季度开展职工餐饮满意度测评,餐饮总体服务满意度平均值低于90分的,每下降1分扣服务费500元;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具体详见《满意度测评表》。

(2)采购人每月度根据《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核打分,90分为合格,每低1分扣罚服务费500元,以此类推。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采购人

中标人(乙方): 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方经过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中标人)为 项目服务的提供单位,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合同总期限: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8年 月 日止。

本次合同期限:自2025年 月 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止。

3、服务地点:经甲方批准的指定地点。

4、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比选文件》第四章比选需求。

二、合同金额

1、本年度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

为完成完整合同年度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员工体检费、福利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费用、服装费、食宿费、培训费、维修工具、保洁工具及耗材、办公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含消毒药剂和医疗垃圾袋)。

(2)重大节庆活动、迎检测评等特殊情况提供人员保障费用、税费、利润及其他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2、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合同期内,除甲方要求乙方的增减工作岗位及工作量应按实增减(自增加或减少工作岗位的当月起应按乙方投标时的人工费报价按实增减)、政府最低工资调整及依法缴纳社保的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根据政府政策按实调整外,其余费用均不作调整。

三、履约担保

无。

四、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

2、卫生间除异味、除菌服务允许分包,但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分包。其余服务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本项目卫生间除异味、除菌服务允许分包。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及考核验收

1、餐费

(1)餐费按月按实付款:乙方根据甲方每天实际用餐及消费情况,凭刷卡机导出清单做为餐费及其它消费结算凭证与甲方于次月10日前按实结算上月餐费。餐费单价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单价标准进行结算。

(2)每季度开展机关干部满意度测评,如有扣款的,则在第二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结算时进行扣款。测评表详见《满意度测评表》。

(3)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十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所有款项。

2、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费用

(1)人工费按月付款,每月结合考核评分结果扣除考核当月的服务质量罚款(若有)于次月10日前支付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费用时扣款。考核办法及考核评分表详见《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

(2)食堂餐饮服务外包费用由乙方每月凭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

(3)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供应商、采购人实行每月考核,职工餐饮满意度季度测评的综合监管模式,具体如下:

(1)每季度开展职工餐饮满意度测评,餐饮总体服务满意度平均值低于90分的,每下降1分扣服务费500元;低于60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具体详见《满意度测评表》。

(2)采购人每月度根据《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对供应商服务进行考核打分,90分为合格,每低1分扣罚服务费500元,以此类推。

(三)服务质量验收标准: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

(四)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六、税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七、人员及设备配备情况

1、服务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提前书面上报甲方,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不得低于投标时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2、乙方必须为全体作业人员购买社保及人身意外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全作业的,每发现一次扣2000元。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人员伤亡)或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延误,每延误一日,按照合同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合同价款中进行扣除。

2、乙方提供的采购服务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乙方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质量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合同价款中进行扣除,且乙方应在合同期限内修复完毕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

3、如乙方未按约履行质保及运维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维修及运维,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除以上乙方需承担的责任外,乙方每违约未履行质保及运维义务一次,按照5000元/次承担违约金。

4、乙方应承担其违约行为及纠正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另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至其纠正违约行为期间按本合同约定的合同延误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如因乙方原因,甲方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区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尾部约定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含邮箱),均作为各方认可的联系方式,任何书面文件、电子文件、通知送达上述地址(含邮箱)即视为送达。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发生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上述地址仍视为有效地址,该约定及于诉讼、执行程序,包括对法律文书的送达。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附件:《政府采购廉政责任书》,《满意度测评表》,《餐饮服务考核评分表》,《比选需求》。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1:

政府采购廉政责任书

采购人(甲方):

中标人(乙方):(中标人)

为加强政府采购中的廉政建设,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与被委托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政府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五)严格遵守宁波市机关干部“正风肃纪”十项规定。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合同履约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有关的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服务分包、劳务、咨询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服务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应与甲方和相关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违反合同约定而使用甲方、相关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 采购合同的附件,与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采购合同期满,本责任书终止。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地点:鄞州区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第六章 比选响应文件的有关格式

正(副)本

鄞州****

项目编号:****

比选响应文件

投标人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目 录

1.比选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比选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4.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比选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

6.技术商务评分标准要求的技术商务证明资料及方案;

7.投标报价一览表;

8.投标报价报价明细表;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格式一:

比选响应函

致:点击登录查看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鄞州****(项目编号:****)比选活动,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投标人,我方就本次比选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比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比选响应文件自有效期为比选之日起60个日历天。

3、我方承诺按公开比选文件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且对公开比选文件约定均承诺同意。

4、我方投标资格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方与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6、我方与本比选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比选响应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

致:比选人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鄞州****,其在比选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签字):

日期:

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四:

营业执照或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附复印件)

格式五:

比选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鄞州****

项目

公开比选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供应商的

承诺或说明

第四章“比选需求”

全部响应

注:根据第四章“比选需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如全部响应的则可按上表(斜体字表示)填写,以示全部响应。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格式七: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总价: 元/年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

2、磋商报价不允许为0元(即赠送),否则视同赠送,采购人不予接受(即响应无效)。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格式八:

投标报价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且需明确人工费。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第七章 申请人报名附件

申请人声明函

我方通过自查,并承诺:

我方完全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方与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次鄞州****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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