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沿山河南路(钱塘江路-规划纵路)、规划纵路(沿山河南路-灵岩山路)及泵站工程交通设施交通科技工程,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出资人为宁波市北仑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沿山河南路(钱塘江路-规划纵路)、规划纵路(沿山河南路-灵岩山路)及泵站工程交通设施交通科技工程。
2.3 招标范围:预算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2.5 施工总工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且达到北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投标人:
3.1 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或有以下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具有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 其他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9:00至****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交)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14时00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2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3 开标地点:宁波市****
6.4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5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http:****/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8.2 投标截止时,若投标人数量≥3家,则全部参加开标;若投标人数量<3家,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仑区明州****
联系人:李秋圆、马凯凯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