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006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2#楼销售中心装修施工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2#楼销售中心装修施工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2#楼销售中心装修施工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2#楼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室内设计面积为228㎡,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46.4万元。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2.1.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标段内容南通市通州区融川金谷2#楼销售中心装修施工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评审标准。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年05月28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1投标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ggzyjy. 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9.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9.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存同步关闭(详见http://ggzyjy.nantong.gov.cn/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南通市**** | 地址 | 南通市**** |
联系人 | 联系人 | 黄女士 | |
电话 | 0513—**** |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