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当雄县县城污水处理厂运维单位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14时01分22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因西藏西南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西藏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西藏世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这4家投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存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相关法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鉴于所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不一致,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影响该项目的公平公正性故本项目依法决定重新组织招标。 更正日期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