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沥青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总承包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中海沥青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总承包 | 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总承包,详见附件:技术文件 | 2025.05 |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成立3年以上); (2) 投标人应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不存在以下禁止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承诺自****起至今提供的设备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2)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起至今未因商业诚信、供货质量等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未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 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已完工的VOCs治理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销售合同复印件;②到货接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货物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设备到货接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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