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电池挤压及热扩散试验室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电池挤压及热扩散试验室(项目名称)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2411-42****-7111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厂内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815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5.72平方米。主要建设电池挤压试验、电池针刺试验、电池热扩散试验、电池盐雾试验、电池IPX9K试验、底部撞击试验、浸水试验、短路试验、电芯挤压、加热、过充过放等试验能力。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电池挤压及热扩散试验室项目(含四期新能源试验区消防配套设施)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工程采购及施工、中间调试施工及配合、预验收及试运行配合、设备安装及设备调试配合(含配合工艺设备安装、调试等)、验收、培训、保修、资料归档、工程移交等。本次招标内容不含地勘及测量、监理、第三方检测(需由总包方承担的检测费除外)相关费用、结算的第三方审计,以及发包方另行发包内容的相关费用。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5家(含5家);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5)若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接“消防配套设施”内容的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3.1.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信息页面截图(含日期及网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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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