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栖霞市****
E****6182(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栖霞市****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长春路、昆明路道路工程施工(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栖霞市****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完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2.5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项目说和工程技术要求、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和招标人要求为准,进行工程施工。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4.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负责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为落实政府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4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1.5%)。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则须承诺中标后将不低于31.5%的合同金额面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采购。①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②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0至**** 09: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地点为:栖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