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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公开招标]XCGC-FS2025011许昌建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许昌市七一路(颍昌路-文峰路)、莲城大道(文峰路-清潩河)段地

河南许昌 全部类型 2025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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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许昌市七一路(颍昌路-文峰路)、莲城大道(文峰路-清潩河)段地下管网及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政务审〔2025〕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5-41****-884343 。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

2.2 工程概况:七一路(颍昌路-文峰路)道路提升全长约 1.4 公里,道路红线宽40 米,双向六车道规模;莲城大道(文峰路-清潩河)道路提升全长约1.2 公里,双向六车道规模,道路红线宽 40 米。

建设内容如下:

1.七一路(颍昌路-文峰路)提升改造

改造内容为:道路现状侧分带由 3 米压缩至 1.5 米,车道数由现状双向 4 车道增加至双向 6 车道;同步进行机动车道拓宽新建、路面罩面、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口改造等。

2.莲城大道(文峰路-清潩河)提升改造

改造内容为:全部拆除道路两侧 2 米宽侧分带,车道数由现状双向 4 车道增加至双向 6 车道;进行机动车道拓宽新建、路面罩面、路灯拆除新建、人行道翻新、交通工程、新建污水管道等。

2.3 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魏都区。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市****

第二标段:许昌市****

2.5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共计约 4143.60万元。

2.6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勘察、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1.66%;

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85%;

第二标段: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工程费用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

2.7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第二标段: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8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90日历天;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阶段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

(1)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资格证书。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拟派施工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2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主体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 联合体要求

3.4.1 本项目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4.2 本项目第二标段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4.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 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8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7.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 9.1 和 9.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 9.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9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9.2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夏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

9.3监督部门:许昌市****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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