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教学辅助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 (项目名称) 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教学辅助用房
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教学辅助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教学辅助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已由 福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
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潭头镇大宏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 1875.13平方米,层数为地上1层,地下一层:檐口高度:5.25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教学辅助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教学辅助用房、配套附属设施和室外工
程的一般土建、装修以及配套安装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取
费标准下浮5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
阶段监理服务费暂为183087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 / 。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9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丙 级 房屋建筑工
程 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
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
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
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
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
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
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办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
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
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 5 月14 日8 时00 分00秒至2025年 5月20 日18时00 分00 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https:****
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
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截止****9:30:00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6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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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大宏村 ,邮编:350215
电话: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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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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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区科技东路华建大厦2栋1907室
电话:****
联系人: 邱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产投大楼第七层
联系电话:****
2 招标公告附件
范 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