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集美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1(2025-2026年度集美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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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2026年度集美区**** | 2(年) | 否 |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环保部门要求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 1,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服务承接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中,指的是服务承接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服务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若选择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但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至6月30日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采购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3)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时间: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 09: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时间:**** 09: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磋商响应供应商可到磋商现场,也可不到磋商现场,由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决定。
2、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
3、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 ldquo;开标/开启投标 rdquo; rarr; ldquo;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 rdquo;,按流程进行解密及签章。
4、本项目有磋商环节并需要线上二次报价,建议到现场的供应商自备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远程解密的供应商,请保持系统处于登录状态,并持续关注【评审等候大厅】的磋商进度,以备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线上二次报价。
5、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自行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二次报价,并通过CA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mdash; mdash;服务专区 mdash; mdash;操作指南 mdash; mdash;供应商操作指南(电子交易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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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厦门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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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厦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晓君
电话:****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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