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永阳路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澄清答疑告知如下:
本项目需要提供①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责任 主体(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问题:我单位有类似项目业绩,且为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项目,但因为项目较小,并未有设计单位参与,请问我单位的提供的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齐全的验收报告是否认可
答:认可。此项修改为:“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②中标通知书;③施工合同(至少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金额、项目内容、双方签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政府投资项目指的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隶属于政府国有平台公司投资的项目】”。
此澄清(修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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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滁州市****
联系人:李庆延、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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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全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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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