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 成交企业 | 成交价格 |
酒泉市精神卫生中心智能化系统整体规划方案设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酒泉市精神卫生中心智能化系统整体规划方案设计采购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建设规模:
(1)点击登录查看信息中心机房:建设点击登录查看信息中心机房,对院内现运行业务机房进行扩建、增加机房面积及标准化机房配置要求,对全院业务系统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形成全院的全量、实时数据中心。
(2)酒泉市精神卫生中心数据汇聚中心机房:汇集精神卫生中心各建筑弱电设备,建设标准化数据汇聚机房,作为点击登录查看信息中心机房的异地容灾备份,为医院各类信息化应用提供统一、安全可靠的医疗数据中心。
(3)院区弱电网络改造及联通:实现点击登录查看数据中心与精神卫生中心数据汇聚中心的网络专线联通,配置相关网络设备。
(4)精神卫生专业系统模块补充建设现有系统互联互通对接及改造:依托现有信息化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以电子病历四级建设为目标,补齐精神卫生专业相应系统模块,即精神疾病特殊病程管理、康复治疗追踪及心理测评数据分析等功能模块,建设后达到“两院一中心”统一数据管理,统筹医疗决策支持的整体目标。
(5)精神卫生专业系统模块补充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数据上报接口:按照国家要求,开发精神卫生类数据上报接口,确保数据抓取准确、上报及时快捷。
(6)分诊排队叫号系统:服务大厅及1号楼医生诊室(30个诊室)。
(7)智慧病房医护对讲系统:3#楼1楼精神心理中医康复科、2楼精神心理儿少病科;4#楼1楼传染病科、2楼精神心理老年病科、3楼精神心理老年病科,共计44间病房,154张床位。
(8)楼宇信息发布系统:3#楼、4#楼各楼层1个,合计10个。
2.服务内容:
(1)需要通过对医院现有各科室及各类信息系统进行全面调研;对医院整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项目需求、建设原则、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系统方案设计、主要技术指标、投资概算与资金来源、风险及效益分析等内容进行全面、可行、详细的设计与分析,为整个系统建设提供翔实、可靠的理论依据与规范标准。
(2)设计中将遵循先进性、实用性、高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原则,紧密联系国家、省和市里相关政策要求及标准规范,初步设计方案要求达到:智能化建设系统符合建设符合《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的要求,功能具备《医院信息化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的要求,技术符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版)》的要求。医院信息平台能够提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所需的数据信息,数据符合《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全国医院上报数据统计分析指标集》要求。
(3)充分考虑医院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医院未来发展战略,参考智慧医院标准规范、同行业标准模型和最佳实践案例,编写《酒泉市精神卫生中心智能化系统整体规划方案》文件,获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初步设计批复下达。
(4)通过开展前期需求调研,在采购人需求的基础上编制《酒泉市****
(5)配合采购人进行方案评审,调整及优化方案内容,确保项目在技术路线、应用功能方面能符合我市****
(6)其他服务:项目咨询设计完成后,项目实施中遇到问题需要设计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投标人需根据紧急程度安排 1-2 位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免费现场或远程提供技术支持。投标人应提供项目保障、技术支持、定期回访、快速响应等服务,提供项目阶段性支撑和承诺,指导项目按期按质完成,配合整体项目通过最终验收等工作。
3.设计内容:
(1)基础弱电支撑系统
a.全院楼层弱电系统拓扑规划(含楼层交换、总院与分院数据中心互联)
b.模块化数据中心技术方案(对总院信息中心机房进行扩建,新建精神卫生中心汇聚机房)
(2)系统融合设计
酒泉市精神卫生医学中心作为点击登录查看的院区,管理运营模式为“分院区”模式,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核算。与总院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及互联。
(3)病区智慧服务系统
a.床旁智能终端交互系统
b.门诊分诊叫号系统
c.病区信息发布
4.质量标准:
1.《酒泉市精神卫生中心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编制,按照甘肃省政府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规范编制,通过医院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分别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5.保密要求:
中标方(含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对本项目有关文件以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系统架构、网络拓扑、技术参数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
6.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相关费用。
7.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商榷
8.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
(2)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3)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小写:¥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在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资质及采购内容的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竞标人),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系统自动推荐的成交供应商不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采纳。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或格式自拟);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记录。
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备注: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企业鲜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全的竞价单位将被拒绝。资格审查资料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审查通过后竞价有效。
六、竞标无效说明:
1.恶意低价谋取中标的,低于市场均价恶意竞标,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予采纳。
2.资格性审查未通过,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分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竞价。
八、相关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 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00.00元,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由代理公司出具与代理费金额一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方式支付。
3.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费用,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
九、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截止时间:****16:30时。
竞价开始时间:****08:30时。
竞价截止时间:****12:00时。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邓亚萍 联系电话:****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中天国际B座403室
****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