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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保障集采药品供应质量与临床需求,点击登录查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符合药品集中采购要求的可供货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询范围
1. 药品类别:第十批、重庆联盟、广东联盟、江西联盟、南北中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2. 合作要求:
(1)严格履行集采协议约定,确保中选药品价格、质量、供应量及配送时效;
(2)接受医院对集采药品的采购量分配与结算方式;
(3)具备覆盖本地区的配送能力;
(4)建立应急补货机制,保障药品短缺时的优先供应。
二、企业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2.为集采中选药品的配送企业,需提供配送授权证明。
三、需提交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 配送授权证明;
4. “第十批、重庆联盟、广东联盟、江西联盟、南北中第二轮药品集中带量中选结果”征询可供货企业明细表(具体明细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注:请在附表右侧空白列填写信息,如果部分药品无法配送,不要删除(增加)表格里的内容,不填即可。
附件四、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5月19日
2.报名方式:
线上提交:提交材料每页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163.com。
现场提交:点击登录查看院内9号周转楼B区****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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