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霍林郭勒市花园城市建设项目一标段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霍林郭勒市 | 公告时间 | **** 16:44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区综合馆A座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霍林郭勒市康佳小区南门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霍林郭勒市花园城市建设项目一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本项目水资源税为2.5元/吨,投标报价中不得更改,据实结算。
更正内容:
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39.104.85.103/zcdservice/zcd/neimeng)
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区综合馆A座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霍林郭勒市康佳小区南门对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