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邗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发布日期:**** 13:30
招标条件
扬州市****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扬州市邗江区邗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安装工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范围 | 扬州市邗江区邗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安装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供应商提供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2月-4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9:00 至 **** 17:00 |
获取方式 |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线上报名(联系代理机构微信)。请供应商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若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此材料);(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的扫描件(若法人报名则不需要此材料)。以上(1-4)报名材料发至****@189.cn邮箱,邮件名称:【报名】供应商简称+项目名称,审核通过后邮件发送采购文件,请及时查看邮件信息。 标书服务费:人民币300元/套(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10:0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10:00 |
开标地点 | 扬州市****开标大厅 |
其他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邗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18.77711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扬州市邗江区邗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所需的安装工程等,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区邗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安装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18.77711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扬州市邗江区邗上农贸市场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所需的安装工程等,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另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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