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点击登录查看关于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气体充装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该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现对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批前公告,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及时反馈我局,公告期限内若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建设项目名称: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气体充装项目
3、建设位置:微山县****
4、建设规模:1#车间390平方米,1F;2#车间1050平方米,1F;办公楼552.12平方米,2F;水泵房、交变电间64.35平方米,1F;二氧化碳阳光房16平方米,1F;罐区占地面积418.32平方米(容积共270立方米)。
二、公告期限:****-****(共7个工作日)
三、公告地点:建设项目现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四、承办单位: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微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