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金川区城乡融合示范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宁远堡镇高崖子惠民市****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金昌市****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None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39.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采购乘客电梯2部。(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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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39.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金川区城乡融合示范镇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宁远堡镇高崖子惠民市****-第一包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95****-485076-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3财务状况 (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提供2024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2.5提供2024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 级(含A级)以上(旧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含A级)以上(旧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人为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B级)以上(旧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V≤2.5m/s及以上资质(新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备查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采购)人和行业监督部门公示期内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标段内容: 采购乘客电梯2部。(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