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中标人 | 标项一中标人:湖北浒川贸易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标项一中标人湖北浒川贸易有限公司已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迟迟不供货,拒绝履行合同。现撤销已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对标项一重新组织招标。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同级监督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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