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复印机硒鼓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正: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七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第九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0:3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10:3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第74条:“立思辰一体机GA7030:TN333粉盒,红色。”现更正为:“立思辰一体机GA7030:TN333粉盒,黑色。”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第75条:“立思辰一体机GA7030:TN333粉盒,青色。”现更正为:“立思辰一体机GA7030:TN333粉盒,黑色。”
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第76条:“立思辰一体机GA7030:TN333粉盒,蓝色。”现更正为:“立思辰一体机GA7030:TN333粉盒,黑色。”
5.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第5条:“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对于电脑及打印机耗材,为保证产品品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测试机到采购人对采购参数逐一检测,并承诺合同签订后交货产品与测试机一致,供应商不得通过加装、更改货物配件等手段使原本不符合采购参数要求的货物满足采购参数要求,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原厂原装未折封正品;如有任意一项不符,则按虚假响应处理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②由采购单位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现更正为:“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对于打印机复印件耗材,为保证产品品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到采购人对采购参数逐一检测,并承诺合同签订后交货产品一致,供应商不得通过加装、更改货物配件等手段使原本不符合采购参数要求的货物满足采购参数要求,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未折封正品;如有任意一项不符,则按虚假响应处理上报相关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②由采购单位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
6.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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