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平南县****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现更正为:“√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本项目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不乘下浮系数)计算,……”现更正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不乘下浮系数)计算,……”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午9时00分”,本项目因故更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后续相关公告。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公告媒体: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更正公告(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平南县城区取水口迁移项目.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