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原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4 条:
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项目; |
现变更为:
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无在建项目; |
延期开标:**** 14:3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眉县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眉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地 址:眉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宝鸡市****
联 系 人: 张巧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