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部手持式局部放电综合测试仪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型: 货物
采购方式: 询(比)价采购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公告附件:
序号 | 物料编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1 | 手持式局部放电综合测试仪 | 1 | 台 | **** |
报名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境内企业法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CM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局部放电实验室和局放培训基地。 (2)业绩要求:提供不少于10套供货业绩,提供钢铁行业20个以上电机、电缆等局部放电故障检测用户报告。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4)不同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商务条款
1、卖方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元),总价含货款、运输费、各种税费、各种保险费、现场服务费。若有不清楚请及时沟通咨询。 2、本次采购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一次性报价,不再进行谈判议价,按有效最低价选择成交单位。 3、卖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配置清单要求进行网上报价,税率必须填写。 4、卖方需认真严谨网上报价。采购公告3.1中的要求在报名时上传全部相关资质文件。上传的资质文件要求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盖公章、签字。 5、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90天付验收总金额的90%,卖方应在此次付款前将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余款10%留作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2个月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条件下支付。 6、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且不贴息,尾款现汇支付。
变更内容
采购公告(局放仪).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