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
城市更新(保护活化利用)项目一潼关码头改造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询价
致各供应商:
现就宜宾市****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
二、项目概况:宜宾市****
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产值审定后加2个月的正常服务期限。
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1.对各类施工、采购合同在签订前进行审核,核对磋商(招商)文件、响应文件与合同的一致性等,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参加项目进场前的复测工作、施工图纸会审与交底及工程建设现场例会,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签证(含变更及隐蔽验收),收集相关资料,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日志;
3.审核工程建设中施工、设备和大宗材料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4.参与工程隐蔽验收、收方、分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审核工程量并签字确认;
5.对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价格进行考察并参与确认。
6.收集并整理经批准的工程概预算书、工程招标响应文件、合同、谈判纪要、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记录等工程资料。
7.审核施工过程中发生签字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
8.审核变更是否规范、合理,变更费用的计算方式和计量程序是否与合同条款一致。
9.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度支付资料、结算资料及预算清单资料等,并出具审核意见成果文件。
四、最高限价:全过程造价咨询费用参照《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下浮60%计取,即10.64万元(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报价无效);
五、报价方式: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概况,同时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要求,在最高限价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
2.供应商报价以总价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
六、请有意参加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报价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到宜宾市****报名并获取采购参选文件:
1.参选供应商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参选供应商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参选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参选供应商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5.负责本项目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
2.其他人员2名:具有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一人须具备安装工程专业。
注:以上人员应为本公司注册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在该供应商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采购文件开始领取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八、报名及获取采购报价文件时间:即日起至****18:00时截止。
九、报价表递交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10:00
地点:宜宾市****
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在报价表各栏内按要求详细填写,填报好后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后面送。本项目采购报价不接受传真、复印件、无单位盖章、无密封或不按时间报送的报价表。
十、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10:00
十一、开启报价表时间、地点、要求及报价采纳:
时间:****10:00
地点:宜宾市****
要求:报价供应商须参加报价表的开启,并签名确认相关的报价程序。
采纳:采购人比对各供应商报价,将采纳不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且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单位作为此项目的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十二、有关本次采购询价活动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查询:
地 址:宜宾市****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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