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静宁县****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81.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第一包:1.推广安装太阳能供暖系统140台;2.安装电采暖设备140套;第二包:1.安装太阳能光伏路灯150盏;2.安装热管电灶140台;第三包:1.建设居民墙体保温面积6600平方米;2.建设农村清洁用能培训基地1处.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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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385.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静宁县****(第一包)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65086Y-****-000032-8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4)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 标段内容: 第一包:1.推广安装太阳能供暖系统140台;2.安装电采暖设备140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