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准东湿地公园新增东西地块绿化项目(EPC总承包)园林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陆泽文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准东湿地公园新增东西地块绿化项目(EPC 总承包)现因工程需要,须采购 乔木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
2.询比价内容: 乔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大叶白蜡 | 胸径:9-10 | 株 | 49 |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
2 | 大叶榆 | 胸径:9-10 | 株 | 14 | |
3 | 沙枣 | 胸径:7-8 | 株 | 20 | |
4 | 金叶榆 | 胸径:7-8 | 株 | 117 | |
5 | 金叶榆 | 胸径:5-6 | 株 | 48 | |
6 | 独杆火炬 | 胸径:5-6 | 株 | 62 | |
7 | 王族海棠 | 胸径:13-14 | 株 | 19 | |
8 | 红叶海棠 | 胸径:9-10 | 株 | 61 | |
9 | 暴马丁香 | 胸径:5-6 | 株 | 20 |
2.付款方式: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数量核对无误后,乙方凭甲方指定验收人员签认提货单对账单和材料结算单,并提供与合同签订方、收款方一致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挂账,供货全部完成后根据工程款到账比例支付至85%货款,剩余1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支付。乙方提供的发票应为免税发票,且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对账,20日之前向甲方财务挂账,于次月开始付款。由此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供货要求:投标人按招标人材料计划单供货,招标人提前3日将材料计划单以书面文件格式/邮件/微信/传真等方式发给投标人指定送货人,投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材料计划使用时间1日内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做到保质保量组织生产供应,并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产品技术资料。
(1)产品标准为:符合国家标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表格样式逐项填写,格式不允许修改。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交付价格,一切少报、漏报项目引起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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