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整治全县中小学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问题,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将改则县中小学开展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问题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向社会公布。即日起至12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向我们反映中小学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谋利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
一、整治内容
(一)利用征订教辅谋利方面
1.利用推荐、订购、统一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从中赚取差价、收取回扣、接受请托等牟取不正当利益。
2.强迫、诱导、暗示学生或家长在指定的经销商、书店等订购教辅材料、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3.从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处统一征订或代购教辅材料。
4.统一征订或代购侵权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或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印装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教辅材料。
5.相关单位或个人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变相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以及校园书店销售本地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
(二)利用购买校服谋利方面
1.未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校服。
2.存在选购周期低于三年、经常为学生选购校服、组织毕业年级选购校服等问题。
3.未公开发布选购公告,未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价格等信息。
4.存在“定点、定商标”“围标串标”“暗箱操作”,招标文件中设置针对性标准、歧视性条件等问题。
5.存在校服质量低劣、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要求等问题。
6.存在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等问题。
7.存在强买强卖与捆绑销售,如将校服与入学、评优挂钩等。
二、问题线索反映方式
受理电话:****
受理邮箱:****@126.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10:00-13:00
下午16:00-18:30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不属于上述范围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反映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佐证资料,请一并提供,以便及时核实、办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县教育局将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2025年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