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与中新社客户端宣传合作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与中新社开展海外宣传、中新网客户端开展重大专题宣传、重大活动合作宣传等。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围绕廊坊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上宣传力度,在中新社客户端中央媒体平台上展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重大活动,营造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按时高质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市委宣传部指定的时间、指定方式安排的合作内容,所刊发内容、平台、时间需要满足合同约定和市委宣传部要求的时效、次数、范围等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借助中新社外宣平台优势开展“海外媒体刊廊坊”活动,海外华文媒体采用纸媒、网站、客户端等形式刊登;合作建设中新社重点调研基地,组织海内外媒体走进廊坊开展专题调研行活动4次,每次进行3-5天的深入调研,进行多角度报道;开设中国新闻网《廊坊新闻》专题;协助组织开展廊坊市**** 8.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为期一年。 9.地点:廊坊市全域。 | 85 | 202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