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与河北日报、长城新媒体 宣传合作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4.本项目采购内容:A包在《河北日报》刊发《廊坊观察》版、在河北日报客户端设立廊坊频道,B包:在《河北经济日报》刊发《区域新闻廊坊》版,C包在长城网设立廊坊频道。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进一步加大对上宣传力度,营造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按时高质量完成合同约定的市委宣传部指定的时间、指定方式安排的宣传合作内容。 7.采购标的数量:A包:与河北日报联合开办《廊坊观察》版,每周一期,共约48期,继续在河北日报客户端设立廊坊频道,并按需求设置栏目,抽调专职编辑,负责频道内容的及时更新。B包:与河北经济日报联合开办《区域新闻廊坊》版,每周一期,共约50期。C包:在长城网打造廊坊政务信息采集发布以及新闻宣传的有效平台,稿件发布每周不少于7篇,发布的内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弘扬和传播正能量。 8.服务期限:A包为合同签定之日起为期一年。B包和C包为2026年1月到2026年12月。 9.地点:廊坊市全域。 | 415 | 202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