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 会议室大屏显示系统更换建设及值班室通信设施改造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会议室大屏显示系统更换建设及值班室通信设施改造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至**** 四、变更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后采函〔2019〕372号),在我单位对预中标供应商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复核时,发现该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LED显示屏检验报告存在问题。 5月18日我单位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预中标供应商相关问题进行复审,复审过程中要求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进行澄清。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人徐红亮及其电话联系的技术人员(2名),当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原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说明,且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故依据招标文件第37条规定“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和第40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出现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评审委员会发现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因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技术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取消浙江恒大网络工程有限公司预中标供应商资格。 依据招标文件第40条规定“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应达到需要递补投标供应商数量的2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因剩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4家)符合需要递补投标供应商数量(1家)2倍的要求,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递补原排名第2的中吉建技术有限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 五、变更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中吉建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名:北京华瑞佳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名: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第四名:河北文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六、预中标供应商: 采购包(1): 中吉建技术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总价 ,报价金额:694747.00 (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