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制定的《中共宜宾市****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4)出版印刷
三、采购资金及方式
(一)采购资金:财政资金,最高限价¥23600元(大写:贰万叁千陆百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方式:自行组织采购,采取低价中标 方式。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标的和质量要求
1、供应商负责完成《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4)卷的设计制版、印制(含校对稿、送审稿、送审样书和最终成书印制)、装订、运输以及制作成书的可复制的PDF和WORD电子文档等全过程的所有事项。供应商应在中标费用总额中列支我室与供应商为完成上述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4)卷为硬精装本,属精细印刷品,集四色和双色印刷相结合的综合性纸质出版物,印刷数100册,我室实收成书100册。全书规格为210mm×285mm(大16开),锁线精装,圆脊;封面使用进口3㎜工业纸板,着深色红,采用热熔皮、烫金、热压;内文前置彩页48页,采用157克进口铜版纸四色印刷;全书除前置彩页外的内文版面篇幅约为97万字、570页、36个印张(每页字数约1700字),采用80克进口双胶纸图文混排全彩印刷及双色印刷(其中四色图文混排约190页、12个印张,双色印刷约380页、24个印张)。四色全彩页每增减0.5个印张按壹仟贰佰元正(¥1200元)增减费用;双色页每增减0.5个印张按陆佰元正(¥600元)增减费用。供应商印制完成后,单本包装过塑,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的采购方指定地点。
3、《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4)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属采购方。供应商须向采购方提供全书成书后的可复制的PDF电子文档(光盘)。未经采购方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采购方知识产权。
(二)过程控制
1、《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4)为内部出版。全书付印稿由采购方负责人签发付印。
2、供应商基本资质应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经营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条件。使用的材料应为合格以上产品,纸张色差应统一;设计、制版、印制、装订达到行业一等品标准要求。
(三)工作周期
1、《中国共产党宜宾市翠屏区委员会执政实录》(2024)自交文字图片稿之日起,从设计到所有成品书运达宜宾我室指定地点,整个工作周期为60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工作过程中,代理方应向采购方提供三次校对全稿(每次两份,可单色印刷,并将校对稿送达宜宾)。采购方所有校对时间不计算在代理方工作周期内,具体计算方法按采购方制定的《出版印刷项目合同履约时限监控管理办法》执行。
2、代理方在二校完成后,向采购方提供:10本软封送审稿样书(送审样书中的前置图片应为全彩,其余部分可单色印刷),部分内容的若干份校对稿(可单色印刷)供采购方送审及征求意见。
3、交货地点及方式。采购方指定交货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
(四)其他要求
1、该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中标,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合同签订前)须交纳中标价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方因非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按期交清全部成品书,每推迟一天,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额1%的罚金;若迟交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周期20%以上,中标企业及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三年之内均不得参与采购方的采购投标。若中标方的成书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应向采购方赔付中标总额15%的罚金。若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应无条件在10天以内重印并交付采购方,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格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图书设计、编辑或代理出版物编、印业务范围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参与政府项目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资料递交
(一)递交方式:1、邮寄投标资料;2、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二)递交时间:****至****18:00时整(以递交时间内采购方实际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因投递时间延误造成的影响采购方概不负责)。
(三)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
(四)递交详单:1、相关资格、资历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复印件;2、参与投标函;3、承诺函;4、开标一览表;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递交要求:将投标资料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采购结果公告与合同签订
(一)结果公告时间: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
(二)结果公告地点:登陆“中共宜宾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网址:http:****。
(三)全面响应本公告第四条至第五条程序性和实体条件要求,我室根据投标企业资质、报价以及历年履行合同情况,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单位。我室将在第一时间以PDF格式网络通知中标单位。
(四)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资格、资历资料原件(正本或副本)供验证。签约资格验证属实则正式签订合同;若验证不实,则取消资格,签约资格顺延至下一位投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中标单位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格、资质材料原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应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如逾期不到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八、验收和付款
(一)供应商用硬纸箱封装好成品书一次性运抵宜宾我室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结算单。
(二)验收结束后,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供货发票到我室综合股办理结算手续,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额付款业务。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梁芳燕,电话:****,****
备注:相关表格资料在附件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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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