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的《东海大道(疏港大道 椒金线)电力管道工程》招标文件,现做如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附件》二、资信标评审(10分)(一)投标人的业绩得分
业绩评分要求说明: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③项业绩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满足相应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发布的中标通知书(须同时提供可供查询的网址);
②施工合同;
③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必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属于初步验收、预验收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现修改为:
业绩评分要求说明: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③项业绩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满足相应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中标通知书;
②施工合同;
③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交工验收记录或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评定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要求必须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属于初步验收、预验收材料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其他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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