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拟对持有的云南元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止****(处置基准日),该户债权本息合计为57,069,202.47 元(具体金额以法院认定为准),其中:本金余额7,498,697.89 元,利息(含罚息、复利)金额49,570,504.58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共同还款责任。 (注:1.上述金额截止至****,利息、罚息、复利金额以法院最终裁定、判决为准;2.此外,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司法评估费等)一并转让。)
债权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云南元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法定代表人为王琼香,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4235B,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关上中路63号汇溪大厦B区第十层1001-1002室,所属行业为公共设施管理业,经营范围包含:公路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灯具灯饰的销售。公司目前股东为王琼香、王绍仙,其中王琼香持有该公司90%股权、王绍仙持有该公司10%股权。
(二)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
抵押物是王琼香名下位于昆明市****
2、其他情况
王琼香、王绍仙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三)诉讼执行情况
原债权银行就债务人和抵押人已申请《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执行案件已终本执行。我司就共同还款人已向五华区人民法提交诉讼材料,具体情况需投资人调查了解。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昆明市****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