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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市政道路零星维修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CY2025-GZ-FG003-
2)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
一、招标条件
本章贡区市政道路零星维修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0元,招标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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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零星维修材料供应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章贡区市****
点击登录查看(赣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七、其他
(一)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 12月 31日)或项目实
际结算金额达到签约总价止。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
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
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江西赣
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40 005 875 500 015;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
构;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经由有权机构出具的截止开标前有效期
内的保函原件,否则响应无效(注: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工作日内
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
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
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结算要求和付款方式:
2.1 结算要求:以季度结算,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实际供货量、结算单价及中标折扣率进行结
算。
2.2结算计算方式:①结算单价=基准价×中标折扣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②当季结算价款
=结算单价×当季实际供货量。
2.3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按季度结算,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
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季度交付货物经双方签字的验收合格报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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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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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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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9 6 5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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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赣州市章贡区瑞金路景荣大厦 A2号楼 408室
联 系 人: 林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