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对该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公示内容存有意见,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发送到邮箱,并同时在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与意见建议。(仅为需求公示,无须报名)。
一、项目名称: 数据存储与处理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68.9万元,包括6台服务器(16万元/)台、2台大语言模型专用服务器(20万元/台)、3台交换机(3.5万元/台)及8套配套操作系统(2.8万元/套)。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商务技术要求
见附件。
六、意见反馈
1.如有任何意见建议,须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方。递交要求:
(1)邮件主题:采购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反馈材料;
(2)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意见反馈表,加盖单位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体一致,发送至邮箱wzcgz****@163.com。
2.提出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项目整体需求及核心产品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4.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资质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方进一步论证完善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方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公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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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