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溪湖区2025年解困一期小区、大堡小区等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3次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监督部门 | 本溪市****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徐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本溪市溪湖区2025年解困一期小区、大堡小区等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包)编号 | ****001 |
原开标时间 | **** 09:00 |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 09:00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10.6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1、中标单位资质有效期需大于建设工程的计划工期。”更正为: “1、中标单位的其他要求①中标单位资质需在计划竣工日期内为有效:②如中标单位资质有效期低于计划竣工日期,需在三个月内对资质进行延期:③如三个月内资质延期未能完成,视为自动放弃项目中标,立即终止合同,废除中标手续,造成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本条不做为废标条件)”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7.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采用“模块化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本章第 3.7.3 项制作投标文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第(4)项页眉和页脚(包括页码)设置要求更正为: “不允许出现页眉和页脚。”其他要求不变。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正为:****上午9:00整。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 王彤琛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