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专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比选采购公告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宁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专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3.预算金额(元):4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宁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专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 1项 | 宁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专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450000.00 | 延续性金额:450000.00元/每年,延续三年。 |
数量 | 1项 | 合计 | 450000.00元 |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下一年合同签订依据上一年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决定,以此类推。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是,联合体响应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最多仅接受由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比选采购活动。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参选响应协议书(即联合体协议)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参选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参选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参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4)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进行项目参选响应事宜。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也可以由一方或多方缴纳,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联合体中有同类专业资质资格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由不同专业资质资格组成的,则联合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内容。
(7)若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其质疑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明确标注采购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比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比选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投标;(以比选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6)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五条所规定从业条件,服务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提供相应的承诺或资质证明文件)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参选;
(10)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第(4)至(7)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比选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2.地点: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
3.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4.售价:0元。
1.时间:****15:00:00(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号开标室(银川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2.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本公告附件中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进行登记,比选文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发至供应商邮箱。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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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夏银川市****
联系方式:由娜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由娜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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