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钢结构制造HYGJG-1标段、HYGJG-2标段招标第1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J-202408GL-****
根据《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钢结构制造HYGJG-1标段、HYGJG-2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请各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补遗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9时30分,投标人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相应顺延。
2、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规定,本补遗书发布最高投标限价:
HYGJG-1标段:大写陆仟壹佰玖拾柒万元整,小写****.00元(含****元暂列金额);HYGJG-2标段:大写柒仟叁佰叁拾玖万元整,小写****.00元(含****元暂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所投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补遗发布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技术规范及计量规则》和《图纸》,请各位投标人自行下载相关附件,并按《工程量固化清单》进行填报。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9.5款付款方式修改为:
除承包人委托发包人代付的农民工工资使用银行转账外,其他款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账支票、银行电汇、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楚道云链、脱核链贷)付款等。如采用供应链金融、承兑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不超过合同结算款的35%,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非现金支付方式的结算比例。承包人可选择继续流转,也可选择融资贴现,其融资贴现产生的利息及服务费等综合融资成本由发包人承担。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应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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