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
罗小平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的非公证继承转移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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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FG208 | 被继承人:罗声(继承人:罗小平)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GB02725W**** | 海南省海口市****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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