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建钢结构库房、泥沙沉降井和过滤蓄水池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主要负责新建1个50立方米泥沙沉降井和1个500立方米泥沙沉降过滤蓄水池和2000平米新建钢结构库房项目,编制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相应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规格书、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审资料,并提供后续工程勘察设计及建设全过程涉及的其他技术服务;进行地形测绘、选址勘察、地质初勘和详勘;并根据需要,配合编制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及图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或相关单位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未亏损,投标人没有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20: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0:00 (三)投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 林芝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0:00 (二)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 林芝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报招标人审核通过。 2、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3、报名资料要求(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业绩资料等盖鲜章复印件;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信誉证明资料(未处于投标禁入期、未处于黑名单等截图); (7)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所在地已开通电子资质证书的,提供可扫码查询的资质证书打印件); (8)开户许可证(如无开户许可证则提供相应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9)提供b 密承诺书,格式自拟。 上述资料需装订成册(贰份),格式无明。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回避原则。本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施工、监理等中标企业、材料设备供应商不得同属一家总公司,企业之间不得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的利益关系,且不得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服务期内,若出台新规定,则执行新规定。 2.招标结束后,增加服务内容,应报我部审批,增加的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中标费率执行,如需计费的另行计取。 3.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进行公示,本次中标候选人将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公示3个工作日,质疑和投诉均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不再接受质疑和投诉。 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成果不予经济补偿。 5.本次招标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6.自签订合同协议之日起至设计人承担的中标范围内服务项目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止,服务期限以项目合同为准。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