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林排涝泵站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项目规模:本项目工程预算价 8334.5594万元,在霞林街道木兰溪沿岸木兰水闸边上支流汇入口大堤内侧设置蓄涝池,新建排涝泵站一座,设计抽排流量为50m3/s,初步拟定布置5台潜水轴流泵,单台10m3/s单台装机容量1200KW,修建进场道路1km,同时对沿岸北渠护岸进行提升改造;工程规模为中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招标范围:霞林排涝泵站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等);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540日历天)+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完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和结算审计结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质量要求: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聘任文件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办建管〔2015〕201号、福建省水利厅闽水建管〔2015〕75号文件要求,以全国水利建设市****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莆田市****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13000元,具体办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0点。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电话:0594‐**** 传真:/;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
邮编:351100;
电话:****;
联系人: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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