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铁塔2025年中试场地租赁及代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同时代表其下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资格预审范围
2.1资格预审编号:****。
2.2项目概况:为提升通信中试平台技术能力,点击登录查看拟采购中试平台场地租赁及代维服务。
2.3服务地点:浙江省金华市。
2.4项目性质:服务采购,资格预审。
2.5本次招标的服务名称、预估金额、服务期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预估金额(元/年) | 服务期 |
1 | 场地租赁 | 200,000.00 | 合同签订后5年 |
2 | 土建设施租赁 | 700,000.00 | |
3 | 代维服务 | 200,000.00 | 合同签订后4年,从第2年开始 |
2.6标包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申请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
(1)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申请人将本项目土建施工部分进行依法分包的,须提供分包商具备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3)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3.1.7申请人人员要求:
(1)申请人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具备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具备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为本项目配置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申请人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一人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负责人,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为本项目配置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如申请人将本项目土建施工部分进行依法分包的,须提供分包供应商具备人员资质要求的承诺函。
3.1.8申请人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应至少具备1个通信铁塔产品维护类项目业绩。“通信铁塔”指用于移动通信覆盖的高耸钢结构,单管塔通常有普通单管塔、景观塔、仿生树、一体化塔及塔房等类型;非单管塔通常有普通钢管塔、单斜杆三管塔、角钢塔、增高架、拉线塔(桅杆)等类型;同类产品不包括自立式、附墙式、配重式抱杆和天线支臂。
3.1.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点击登录查看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同类服务(代维或租赁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申请人总部同类代维或租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12)申请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代维或租赁服务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3其他
(1)申请人应在项目建设所在地(浙江金华)具备自有、租赁或授权等方式获得的场地,且该场地的土地剩余使用权限不得少于五年。
(2)申请人具备的场地实际使用尺寸不小于78m×72m;土地用途应为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不得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场地不得涉及产权纠纷,不得处于法律限制区域(如拆迁、规划调整等)。
(3)申请人应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开始实施项目平台建设工作。
3.4服务期:申请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平台建设及成果交付工作。
3.5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涉及的施工图设计,申请人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须提供承诺函。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资格预审的潜在申请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5.2.2完成注册后,申请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资格预审文件款通过登录“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在“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填写企业注册信息,提交审核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9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电话:****。
5.4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事宜:资格预审文件款发票为为电子发票,申请人须在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上自行下载。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时3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按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异常时,申请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失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申请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因申请人之外的原因造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申请的潜在申请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1)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2)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申请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申请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申请,请申请人至少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申请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txzbqy.miit.gov.cn/)、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地 址:北京市**** | 地 址:北京市****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先生 | 联 系 人:朱天沫、刘惠昕、胡致国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hinaccs.cn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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