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院临床需要,拟对下列货/服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医用窗帘、隔帘 | 1批 | 49.41 |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及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近3年参与点击登录查看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授权的代理商有不诚信行为或不良记录或不严格履行合同的,医院不接受报名;
(2)产品有售后服务问题的供应商,医院不接受报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设备(耗材)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对提供材料不真实者予以取消中标资格。
(6)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的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
(8)公司同类业绩证明佐证材料及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供厂家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0)如报名产品属于节能产品需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1)如报名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规模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单位公章;
(1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盖单位公章;
(17)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无安全事故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19)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议价。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赣财购〔2023〕8号),决定在我院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对参加我院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以上13-18项资格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
报名时要求提供以上所有资料正本一份至报名地点。
三、开标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以上第二项报名需要的所有资料(为方便审核,请把报价表附在标书第一页,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依次附在报价表之后。)
(2)产品的技术、商务参数响应/偏离表,加盖单位公章;
(3)产品的介绍、产品的参数、产品彩页、产品的配置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模版详见附件3)。
(5)该产品用户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6)该产品售后维修网点联系方式及售后维修承诺;
开标时谈判文件要求一正四副,密封,并带样品来现场。谈判现场须有产品制造商(厂家)代表在场。
四、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
注意事项:
①谈判成交后在合同周期内不可变更公司名及产品、价格,因变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②报价均以产品单价为报价标准,所有以赠送产品的让价方式报价将被视为不合格报价。
③若本次招标产品我院已正在使用,且现供应商已供货三年及以上(从供货首日起算),则此供应商须报名参加本次招标,若未报名参加招标,则视为自动放弃供货资格,我院将有权停止其供货资格,并由参加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进行供货。
五、报名时间:****至****17:00止,过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科(营养食堂)八楼805间
七、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八、联系电话:****(李老师、孙老师),联系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附件1:
点击登录查看医用窗帘、隔帘采购项目招标要求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2.货品安装地点:南昌市****
3.项目内容:根据需求参数要求及采购数量清单安装隔帘及轨道
4.质保期:采购货品整体质保三年
5.交货安装工期:不得超过20天(从合同签订后到产品到货安装完毕)。
二、制作要求
名称 | 单位 | 高 | 数量 |
医用窗帘 | 米 | 2.8-3.2 | 4200 |
医用隔帘 | 米 | 2.4 | 5100 |
铝合金轨道 | 米 | / | 2100 |
三、医用隔帘技术参数
隔帘褶皱率系数1:2。(具体颜色和花型中标后由采购方确认)
1.纤维含量:100%聚酯纤维;
2.单位面积干燥质量≥200g/㎡
3.厚度:≥0.5mm;
4.透气率:≥500mm/s;
5.遮光率≥50%;
6.面料阻燃方式为永久性阻燃,非经阻燃剂浸泡/涂层阻燃方式;
7.含标准附件(如窗帘头、布带、挂钩等);
8.甲醛含量:≤20mg/kg;
9.异味:无
10.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
11.致敏性分散染料:禁用;
12.致癌染料:禁用
13.色牢度:
(1)耐摩擦色牢度(干摩、湿摩):≥4级;
(2)耐水色牢度(变色、沾色):≥4级;
(3)耐酸斑色牢度:乙酸溶液≥4级,盐酸溶液≥4级,硫酸溶液≥4级;
(4)耐刷洗色牢度:≥4级;
14.水洗尺寸变化率:-2%-+2%;
15.洗涤后外观平整度(级):≥3;
16.断裂强力:经向(长度方向)≥800N,纬向(宽度方向)≥300N;顶破强力≥1200N;胀破强力:≥400Kpa;
17.阻燃标准:符合 GB20286-2006 阻燃1级,经向/纬向氧指数≥32%,损毁长度≤150mm,续燃时间≤5S,阴燃时间≤5S,烟密度≤15SDR,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2级;
18.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白色念珠菌、肺炎克雷伯(白)氏菌抑菌率均≥90%,具有抗菌效果。
四、医用窗帘技术参数
窗帘褶皱率系数1:2,(具体颜色和花型中标后由采购方确认)
1.纤维含量:100%聚酯纤维;
2.单位面积干燥质量:≥300g/㎡;
3.厚度:≥0.7mm;
4.遮光率≥90%;
5.面料阻燃方式为永久性阻燃,非经阻燃剂浸泡/涂层阻燃方式;
6.含标准附件(如窗帘头、布带、挂钩等);
7.甲醛含量:≤20mg/kg;
8.异味:无
9.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
10.致敏性分散染料:禁用;
11.致癌染料:禁用
12.色牢度:
(1)耐摩擦色牢度(干摩、湿摩):≥4级;
(2)耐水色牢度(变色、沾色):≥4级;
(3)耐酸斑色牢度:乙酸溶液≥4级,盐酸溶液≥4级,硫酸溶液≥4级;
(4)耐刷洗色牢度:≥4级;
13.水洗尺寸变化率:-2%-+2%;
14.洗涤后外观平整度(级):≥3;
15.防紫外线性能:UPF>40、T(UVA)AV <5%、T(UVB)AV <5%;
16.断裂强力:断裂强力:经向(长度方向)≥1500N,纬向(宽度方向)≥800N;撕破强力≥80N;顶破强力≥1500N;胀破强力:≥800Kpa;
17.阻燃标准:符合 GB20286-2006 阻燃1级,经向/纬向氧指数≥32%,损毁长度≤150mm,续燃时间≤5S,阴燃时间≤5S,烟密度≤15SDR,产烟毒性等级不低于ZA2级;
18.经纬密度(根/10cm):经向:≥990、纬向:≥350;
19.抗菌性能: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白色念珠菌、肺炎克雷伯(白)氏菌抑菌率均≥90%,具有抗菌效果。
五、铝合金轨道技术参数
1、外观尺寸:宽≥22mm,高≥23mm;
2、壁厚≥1.0mm;
3、内置静音条;
4、漆膜厚度(复合膜厚≥16μm),漆膜硬度≥3H;
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所有货物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送达指定现场,货物安装完成,验收合格,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该批次货物金额的97%,剩余3%待所以货物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后支付;付款前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发票。
二、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在本地有售后服务点,质保期内接到售后电话2小时内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若供应商出现不作为或消极作为,采购人有权另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需提供响应服务承诺函。
三、为确保产品质量,货物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满足招标参数要求的带CMA认证检测报告原件供采购人查验,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检测报告必须包括单位面积干燥质量、阻燃标准、甲醛含量、抗菌性能。
四、在货品安装完毕验收时无法提供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中标供应商应立即整改,在完成整改前不得拆除已安装货品。如中标供应商无法完成整改,需在采购人重新招标完成后,经采购人同意后自行拆除,采购人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
五、投标报价:
本采购项目须包安装,报价包含货品、安装配件、运输、人工及税费等全部费用。
六、供应商须在投标时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材质要求的样品,该样品应与中标后提供的货品一致。
七、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交货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安装调试完成。
八、供应商安装调试期间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如因供应商违规操作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供应商或第三方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九、供应商需完全响应采购人的采购参数需求,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要求
一、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模式招标。
附件2: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附件3:
公平交易诚实守信
点击登录查看投标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积极配合医院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良好形象,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特作以下承诺:
一、在采购招投标活动及业务往来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
三、决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宴请、联谊活动、度假、旅游,以及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不得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
四、决不到医院办公场所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向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发放各种形式的回扣。
五、本公司如违反本承诺,经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事实后,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公司:
投标人签名:
20 年 月 日
供应商在参加我院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被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医院采购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两年内禁止参加我院的招标采购等经济活动。
(一)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二)投标截止后,无正当理由撤销其投标行为,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评标的;
(三)未按相关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影响采购人日常工作的;
(四)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我院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降低货物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
(六)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完成全部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中途停止配送或者变相增加费用的;
(七)假冒他人名义质疑的;
(八)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十)在招投标或物资采购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和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
(十一)违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供货时间的不诚信行为;
(十二)不遵守采购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
(十三)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评价规范》等规定,在履约抽检过程中对履约检查评价为差的,并被行政机关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的;
(十四)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院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向医院有关人员馈赠礼品、提供宴请等,违反医院廉政协议的;
(十六)利用商业贿赂手段获取中标的;
(十七)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八)未经我院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的;
请各位投标供应商打印此页面至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反面(红体字无需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