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为依托新建的传染病综合楼,建设符合国标的传染病负压病房,具备完善的隔离、收治小批量新冠感染等呼吸道重大传染病病人的设施和配套设备,切实在物理方面、硬件方面堵塞防控漏洞,提升防控能力和收治能力,医院批量采购相关设施设备。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交付 (实施) 时间 | 所属包号 |
1 | 中央监护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8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1 |
①中央监护系统 | 套 | 2 | |||||
②病人监护仪(标配) | 台 | 24 | |||||
③病人监护仪(有创血压) | 台 | 6 | |||||
④电脑(显示屏≥27英寸) | 台 | 2 | |||||
⑤上墙支架 | 套 | 30 | |||||
2 | 转运监护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5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1 |
3 | 心电图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5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1 |
4 | 冲击波治疗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4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2 |
5 | 一氧化氮治疗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35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2 |
6 | 高流量氧疗湿化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3 | 21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2 |
7 | 中频治疗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8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2 |
8 | 支气管镜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3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3 |
9 | 可视喉镜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16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3 |
10 | PICCO监测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6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4 |
11 | 连续性血流动力学与氧代谢监测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5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4 |
12 | 食道压检测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20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包4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本项目共4个包,包1预算90万元,包2预算104万元,包3预算146万元,包4预算130万元,合计470万元。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项目概况表,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本项目每包各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境内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1)投标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2)投标供应商若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2、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进口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6月10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申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联系人:孙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余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