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主体
(二)项目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中华世纪坛北广场停车场
(三)项目概况
北京市****
车场总建设面积5600平方米,车位数不低于292个,其中2025年度签订年度、季度使用权协议车位94个。
目前,歌华文化中心公司对该车场进行经营管理。
(四)招商条件
1.北广场停车场作为中华世纪坛配套车场使用
2.委托1个停车位管理单位对车场进行经营管理
3.委托期限:三年(****至****止)
4.委托车位:不低于292个
5.委托收益:受托管理单位第一年须向委托方缴纳委托经营费最低限价为600万元。缴纳方式为按季度缴纳,受托单位应于每季度初的5个法定工作日内支付委托经营费150万元。并于2026年5月双方协商下一年度经营费用,另行签署经营指标合同。
6.受托单位须向委托方缴纳50万元经营管理保证金,合作期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对世纪坛北广场停车场设备设施验收无损情况下,甲方退还乙方经营管理保证金。
7.在委托管理期内,受托方可提取涉及北广场停车场使用及看管涉及的第三方意外责任险费等管理费,管理费经洽商形式确定,北广场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等责任由受托单位承担。
8.该车场以现状交付,交付日期以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日期为准。
9.受托单位可在委托方同意许可的范围内对车场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需报委托方审核备案,相关改造费用由受托单位自行承担,委托期满歌华文化中心公司不对受托单位的装修改造及自行增加的设备设施进行任何补偿。
10.受托单位应继续履行该车场已签订2025年度使用协议,不得违法违规上调车位租金。
11.受托单位于****前提交车场经营管理方案,包括不限于结合中华世纪坛运营工作及安全管理工作需求,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和经营模式,提升车场车位周转率;引入技术先进的智能车管设备,进一步提高车场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组建中华世纪坛车场管理24小时运营团队;车场运行管理及交通安全工作等。
12.车场管理不低于现有管理水平,包括且不限于纠纷处理、投诉解决、设备设施维护等工作。
13.负责车辆运行、管理及交通安全零事故等工作。
14.负责国家、北京市等举办的重大文化活动车场服务保障工作。
15.车场管理符合上级集团各类管理规定及廉洁要求。
16.完成其他约定事项。
(五)合作模式
受委托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及安全责任。
(六)报名条件
1.在北京区域注册的企业,具有停车管理资质的公司。
2.受托单位须经营5年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且全额实缴);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无不良信用行为和记录;近五年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依法纳税;在北京拥有5家以上车场管理项目。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七)报名及领取文件截止时间
自该公告刊登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联系歌华文化中心公司。
(八)委托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受托单位提交的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受托单位的责任:
1.提供虚假的资料;
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受托单位之间不得互相串通。
(九)受托单位确认方式
若有多家意向受托单位报名,歌华文化集团将综合评议确定最终受托单位。
(十)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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