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水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岷山、湖畔雅居一期小区工程) | |||
项目类型 | 市政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514.822643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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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272.585283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天水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岷山、湖畔雅居一期小区工程)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30****-015779-4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 3.5 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 标段内容: 天水市岷山小区地上停车场配建3 台48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一机十枪),可满足30 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