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江北段)110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附属低压电力迁改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江北段)110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附属低压电力迁改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
实,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
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0397.33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258.4689万元,建设规模:因新建南通至宁
波高速铁路(江北段)110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引起10KV杆线迁移。迁改范围:(1)金山路宏图路路口向东至江
北大道沿横峰堰村、徐颜村、穿沈海高速、观庄村、白米湾村至宁慈西路向西在公路管路站处沿小路至山脚下村的
10kV及以下线路、电力通信改迁;(2)湖心村、五妙段10kV及以下线路、电力通信改迁;(3)荪湖区域甬荪线东至
荪湖路段10kV及以下线路、电力通信改迁;(4)宁慈西路沿宁慈公路至江北大道段10kV及以下线路、电力通信改
迁,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本次招标控制价193.1989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建南通至宁波高速铁路(江北段)110KV及以上电力迁改工程附属低压电力迁改工程(监理)
(一)投标人:
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https:****: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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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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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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