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20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延平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文化活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文化活动用地 | 1205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59 | |||
现状土地条件: 以公告期间现状为准 | |||||||
起始价: | 33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南平市****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南平市****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16时00分在延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地块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可抵作地价款)。受让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价款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缴纳滞纳金;滞纳日期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违约赔偿。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南平市****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南平市延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南平市延平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鹤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
开户账号:****43,****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