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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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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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茂林生态园林花卉有限公司等10户不良债权整体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不公开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本次处置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上饶市茂林生态园林花卉有限公司等10户不良债权整体转让。 | ||||||||||||||||||||||||||||||||||||||||||||||||||||||||||||||||||||||||||||||||||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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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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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公告期 | 14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1)个 ,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详见附件。 下载【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场外结算所涉及的一切纠纷、争议、损失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承担,均与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标的完成交接的证明文件且收到转让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及利息原路退回给受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详见附件。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 (1)本次交易变更过户过程中所涉及所有国家规定的税费、相关费用以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本资产转让协议中第三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为甲方净得,转让方不承担除公告费、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以外其他任何费用。 (2)本次交易服务费包括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由转让方承担。溢价分成只在产生网络竞价情况下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①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 ②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3%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且大于零)。 (3)交易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7.【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 工作日9:00-17:00。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 密封报价+网络竞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资格)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是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保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089158 开户行:江西新建农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标的完成交接的证明文件且收到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及利息原路退回给受让方。标的未完成交接或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交易保证金性质不变。 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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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策划竞价中心万先生、胡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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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授权人身份证(如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承诺函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打印网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密封报价函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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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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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