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岷山、湖畔雅居一期小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水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岷山、湖畔雅居一期小区工程)已由天水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①天水市岷山小区地上停车场配建3台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一机十枪),可满足30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②天水市麦积区湖畔雅居小区(一期)配建2台9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一机十五枪),可满足30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2.5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天水市岷山小区地上停车场配建3台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一机十枪),可满足30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
第二标段:天水市麦积区湖畔雅居小区(一期)配建2台9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一机十五枪),可满足30辆电动汽车同时充电。
2.7 质量要求:合格。(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
3.5 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
3.6 在资格审查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3.7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办理入甘信息登记,具体办理程序请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96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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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 凡有意参加者,登录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申请人可访问“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结束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申请人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在资格预审前3日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装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 注:凡是拟参与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单位需先在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注册或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甘肃省天水市**** | 地 址: | 甘肃省天水市**** |
邮 编: | 邮 编: | 741000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胥弘娇 | |
电 话: | 电 话: | 199********2424 |
天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